城市污水處理指排入城鎮污水系統的污水的統稱。載合流制排水系統中,還包括生產廢水和截留的雨水。城市污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和工業污水,由城市排水管網匯集并輸送到污水處理廠進行處理。城市生活污水、工業廢水和城市徑流污水匯流而成的污水。
城市污水中百分之90以上是水,其余是固體物質。水中普遍含有以下各種污染物: 懸浮物:一般為200~500毫克/升,有時候可超過1000毫克/升。其中無機和膠體顆粒容易吸附有機毒物、重金屬、農藥、病原菌等,形成危害大的復合污染物。懸浮物可經過混凝、沉淀、過濾等方法與水分離,形成污泥而去除。 病原體:包括病菌、寄生蟲、病毒三類。常見的病菌是腸道傳染病菌,每升污水可達幾百萬個,可傳播霍亂、傷寒、腸胃炎、嬰兒腹瀉、痢疾等疾病。常見的寄生蟲有阿米巴、麥地那絲蟲、蛔蟲、鞭蟲、血吸蟲、肝吸蟲等,可造成各種寄生蟲病。病毒種類很多,僅人糞尿中就有百余種,常見的是腸道病毒、腺病毒、呼吸道病毒、傳染性肝炎病毒等。每升生活污水中病毒可達50萬到7000萬個,隨污染源的不同還可能含有多種無機污染物和有機污染物,如氟、砷、重金屬、酚、氰、有機氯農藥、多氯聯苯、多環芳烴等。 如果城市污水不經處理就排入地面水體,會使河流、湖泊受到污染。但城市污水水量非常大,如全部進行污水二級處理,投資大。因此,結合具體情況研究經濟有效的處理措施,是環境保護的重大課題之一。